节能检测是一种技术监督手段节能检测机构的职责之一是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和上级节能检测机构报告检测情况,提出有关建议,为节能主管部门提供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科学分析。大量的数据更科学地反映主要用能设备的装备水平和用能水平,大量的科学数据能够使节能主管部门更深层次地部署、协调、服务、监督节能工作,以达到逐步缩小我国能源利用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降低能耗,保护环境,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能检测是一项执法活动国家为了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已公布了多批淘汰产品目录。节能检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贯彻政府法令,加强节能检测,能够使落后生产能力、落后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淘汰工作落到实处。《节能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1)检测、评价合理使用热、电、油及主要载能工质状况;
节能检测--宝冶节能检测
节能检测--宝冶节能检测(2张)
(2)对供能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测;
(3)对节能产品的能耗指标检测、验证;
(4)对用能产品、工序的能耗检测、评价;
(5)对用能工艺、设备、网络的技术性能检测、评价;
(6)监察企业及其内部各供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现状;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能源合理利用评价(论证);
(8)对新建、改建、扩建、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评价(竣工节能验收);
(9)对节能特等炉能耗指标在线检测、评价;
(10)对节能特等工序审核、评价;
(11)对企业的能源计量完善程度和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进行监察;
(12)对企业的综合检测。
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